郑重声明
11月29日各大报纸刊登的《未经3C认证就出售》一文严重失实,特将事实声明如下:
一、太阳能热水器并没有被列入《实施强制3C认证产品目录》,这意味着国家对太阳能热水器有无3C认证不作强制要求。
二、太阳能热水器是新能源产品,主要利用太阳能的热量来产生热水,电辅助加热器只是辅助设备,除连阴雨天或冬天外,基本不用,与电热水器桧着本质的区别。
三、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本身使用的电辅助加热器是已经通过了3C认证的合格产品。
四、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明确答复:必须通过3C认证的太阳能热水器是指内置电加热器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即电加热器是太阳能热水器储水箱焊接在一起的),对于电加热器为插入式的太阳能热水器(即电加热器是与太阳能热水器储水箱是分离的),不作强制性认证要求,而我市所有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的产品均为插入式的。
五、迄今为止,尚未发生一例由我市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六、报纸上将“太阳能热水器”界定为“电热水器”的做法是极为不正确的和不负责任的。
目前,我市太阳能生产企业已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省质监局正在调查核实此事。
在此,我们提醒各位“烽火”太阳能热水器的用户:“烽火”太阳能热水器不存在质量问题,请大家安心使用。如有问题咨询,请拨打售后服务电话:0551-42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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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烽火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日